多多助手:药品退换政策解析,男子投诉药店未退布洛芬,法律解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
“药品不退,不属霸王条款!”湖北,武汉。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布洛芬,发现家人已购买,次日,男子到药店退药。药店人员指着提示“药品一经售出,概不退换”,说:“不能退!”男子以为这是霸王条款,直接向市监局投诉,结果药没有退掉,反而被教育了一通。
(来源:武汉市场监督)
男子从药店买了盒布洛芬,回家一看,家人已经买了,便没有拆封,第二天去药店退药。
药店人员直接拒绝了男子的要求,明确告知,药品属于特殊商品,不予退还!
“我都没有拆封,为什么不能退呢?”男子以为药品和普通商品一样,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,何况自己根本没有拆分,不影响二次销售,便质疑道。
药店人员又解释了一遍,还指了指“药品一经售出,概不退换”的提示,希望男子不再退货。
但男子以为这是药店的霸王条款,直接投诉到市监局。
市监局的两名工作人员过来,了解情况后,不仅没有为难药店,而是教育了男子一通。
“药店无法保证卖出的药品的安全性,温度、条件都会发生变化,况且布洛芬的质保期是三年,以后吃都没问题。”
知道药店不予退药的原因后,男子表示自己错了,不再要求药店退药。
很多网友说,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,看来是没有用啊?也有网友说只要药品没有拆封、或者没有离开药店,就可以退吗?
对此,从法律上如何来看呢?
一、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,不适用于药品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以下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:
1、消费者定作的;
2、鲜活易腐的;
3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4、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
药品通常属于“鲜活易腐”的类别,因此一般情况下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。但是,如果药品存在质量问题,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。
此外,如果商家在销售药品时提前声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,或者在商品页面有标注,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商家可以拒绝消费者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要求,这是合法的。
二、药品一经售出,概不退换,不属于霸王条款。
所有的医院门诊药房都立有一个牌子:药品属于特殊药品,一经售出不得退换。
如果说已经取走的药品想换成另外一种药,肯定是不行的,因为医院是凭处方发药,处方是有法律效力的,医生给您开什么药,药剂师按照医生处方给您拿什么药,不可能私下换药。
另外,药店的药品要求扫药物溯源码,如果退回后,需要再扫溯源码出售,构成重复销售,也是不符合规定的。
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“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”,
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规定“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发出,不得退换。”
之所以药品不退,核心是为了保障安全性,概不退换,符合法律规定。多多助手认为,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退换政策的严格性。
当然,如果药物真的存在质量问题,如药品包装破损、液体漏液、药品被污染、药品过期、药品变质(药片破碎、胶囊融化、结晶析出、受潮、膨胀)等,则是可以进行退还的。
多多助手建议保留好购买记录、付款凭证以及药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照片或视频,及时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