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评评助手教程:误刷3200元,南京男子告超市获赔3168元,法律助力维护消费者权益
“拿不出证据,就得赔!”江苏南京,一男子到超市买东西,消费了32元,在使用信用卡支付的时候,却误刷了3200元,男子找到超市索要无果,遂将超市告上法庭,超市主张:白纸黑字,写的是消费3200元,凭啥让我退?法院判决超市退还3168元,理由:谁让你拿不出证据的。
说起来“钱是个好东西,但得正道来拿”,从古至今,钞票可是惹了不老少麻烦。特别在现在这大都市,钱来钱往快得像飞,一不小心就能掉进麻烦堆里。老话讲得好:“人生就像一盘棋,下一步啥招儿谁都不知道。”在南京那片儿,一件平常买东西的小事,愣是整出了一场大戏。
咱们的王先生,以前是个当兵的,五年军营生活,勋章戴了一串儿。可惜天有不测风云,左眼受了伤,视力打折,只好提前退伍。但人家军人本色不改,尤其管钱那方面,精得跟啥似的。为了记账方便,王先生迷上了信用卡,每一笔开销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有那么一天,王先生下班路过小区超市,随手拿了瓶32块的白酒。天黑了,眼又不好使,刷完卡就急匆匆走了。到家一看手机,嘿,短信说花了3200!王先生心里咯噔一下,肯定是超市手滑了。第二天,他直接找上门去,跟超市老板说了这事,想让对方把钱退回来。超市老板一开始说会查查,可一听王先生说啥,立马翻脸不认人,硬说王先生买了俩烟一瓶酒,总共三千二。王先生一听,心里那个火啊,可手头没铁证,只能干着急。他一合计,干脆上法院,跟超市来个“法庭见”。
到了法院,王先生掏出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五条,说超市多收了钱得还。但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说了,得自个儿找证据。超市呢,亮出王先生签字的单子,看着挺像那么回事。可法院一查,超市那边进货单、销售单、监控啥的关键证据一个没找着,这就让人犯嘀咕了。
法官大人左看右看,发现超市证据链不全,管理上有大窟窿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,一拍板,超市得退王先生三千一百六十八块。这案子一判,不光帮王先生找回了公道,也给商家提了个醒:做生意得守法,透明点,别玩猫腻!王先生一瞅见那判决书,心里头跟过年似的,乐开了花。他说了,这官司打的,不光是给自个儿找回了面子,更是给大伙儿提了个醒儿:往后遇到啥憋屈事儿,得挺直腰板儿,拿起法律的大棒子,捍卫自己的小地盘儿。小评评助手教程的观点是,超市老板呢,心里虽跟吃了黄连似的苦,但也认了栽,发誓以后得把眼皮子瞪圆了,别让这档子事儿再上门。
这案子,简直就是法律界的“喜剧之王”,不光赢了官司,还狠狠给诚信和证据打了个广告。这年头,不管你是卖货的还是买东西的,都得讲个“诚”字,相互给面子,市场才能和和气气,热热闹闹。王先生这事儿,就像教科书一样告诉我们:遇到不公平,别怂,找律师,拿起法律的枪,为自己而战!小评评助手教程观察到,现在这社会,信息满天飞,证据那就是咱们的“护身符”。买东西留个票,签合同盖个章,这都是咱们的“免死金牌”。有了这些,走到哪儿都不怕,遇到问题,咱就是有理走遍天下,无惧任何风吹雨打。所以啊,大伙儿一块儿努力,把咱这社会搞得更公平、更透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