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评评助手小号:外卖骑手因捡围巾触犯盗窃罪,法律与贪心的警示
44岁的外卖骑手朱某在上海一家商场闲逛时,将一位女顾客不慎遗落的一条围巾捡走,没想到却因此触犯刑法,被当地检察院提起了公诉。
44岁的老朱,一个风里雨里送外卖的大哥,在上海某高大上的商场溜达时,竟然捡漏了一条大牌围巾!本以为这是天上掉的馅饼,能让自己在网恋女友面前风光一把,结果嘞,直接把自己给“坑”进了法律的坑,还被检察院给盯上了。这事儿吧,说起来简单,但背后的门道儿,可深着呢!
那天,老朱心情跟天气似的,说变就变。在商场溜达时,眼睛一亮,发现餐厅门口推车上挂着条贼拉风的围巾。这围巾啊,估摸着是哪个马大哈女顾客落下的,后来被另一个好心的小姐姐捡到,交给了商场的工作人员。工作人员也是实在,直接就把围巾挂在了推车上,打算一会儿再处理。
老朱一看这围巾,心里那个美啊,想着:“,要是把这围巾送给我的网恋小甜甜,她指定得乐开花!”于是,他就想去拿。结果,工作人员眼疾手快,直接就问上了:“哥们儿,这围巾是你的吗?”老朱一看露馅儿了,就开始支支吾吾。工作人员一看这架势,肯定不让他拿啊。
但你猜怎么着?工作人员刚一转身,老朱那动作,快得跟闪电似的,一把扯下围巾,揣怀里就开溜!这下可好,事儿大了!朱小哥和他那网恋女友的故事,简直就像过山车一样刺激。起初,朱小哥在机缘巧合下捡到条围巾,转手就送给了他的网恋女友,两人因为这围巾,感情那是直线升温,甜得跟蜜似的。但好景不长啊,这段感情还是没能逃过分手的魔咒。分手后,朱小哥居然又把围巾给要回来了,你说这操作是不是挺让人无语的?
结果,这条围巾就成了他的“倒霉符”。朱小哥因为这条围巾,竟然摊上了大事儿,现在被检察院给告了,说是涉嫌盗窃罪,等着他的,可是法律的铁拳啊!
很多人看到这,肯定是一头雾水:捡到的围巾,咋就成了盗窃罪呢?这事儿啊,得从法律的角度来唠唠。你想啊,那围巾是顾客在商场里不小心掉的,被另一个好心人捡到交给了工作人员。这时候,围巾的“看护权”就已经归商场工作人员了。换句话说,围巾虽然丢了,但在工作人员手里,它就算是“有人管”的了。朱小哥呢,趁着人家不注意,就把围巾给顺走了,这不就是明抢暗偷嘛!
当然啦,这事儿还得看围巾的价值。要是围巾贵点,比如价值个一两千、三四千的,那就属于“数额较大”了,朱小哥可能就得在牢里待上三年了。要是围巾没那么值钱,那也得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来处理,比如拘留几天、交点罚款啥的。
所以啊,大家伙儿可得记住了,别因为一时贪心,就把自己给搭进去了!小评评助手小号的观点是,这位姐们儿,简直就是拾金不昧的楷模啊!你想象一下,捡到条奢侈品牌的围巾,一般人心里多少得犯嘀咕,但她呢,眼睛都没眨一下,直接就交给了商场的大哥们。这事儿,得给她点个赞,咱们都得学学这种高尚精神!
商场那边也是挺负责的,接到围巾后,立马就妥善保管起来了。虽然后来出了点小插曲,朱某这家伙给顺走了,但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说法,除非商场故意或者疏忽大意到不行,把围巾给整没了,不然他们也不用赔钱。说起来,商场的大哥们这次还真没啥大过错。
朱某这家伙,这回可是栽了个大跟头。可能他以前还算老实,但就这一念之差,贪念一起,就做出了错事。小评评助手小号觉得,这世道啊,善恶真的就在一瞬间,一个小决定,可能就把人给拉进沟里了。希望他的事儿能给大伙儿提个醒,以后遇到诱惑,咱得多动动脑子,少冲动行事。
法律这东西,不光是用来收拾坏人的,更是为了保咱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。朱某这回是吃了贪念的亏,但早晚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。通过这个事儿,小评评助手小号建议更多人能明白,违法乱纪的事儿,法律可不会放过你。咱们每个人都得做个守法的好公民,这样才能活得踏实,对吧?,各位小伙伴们,来聊聊这个案子呗!你们心里有啥想法没?赶紧的,在评论区里甩出你的观点,咱们一起唠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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