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多多改销量:房东霸道涨租,租客90万水果店惨遭毁灭,法律维权路漫漫
湖南长沙,一房东看租客的水果生意做得不错,提出了每年涨2万元租金的要求,租客不同意,我们合同约定好的,只涨6000元。万万没想到,房东竟断水断电,并将租客投资90万的店铺给砸了,还叫嚣说,“有本事你去告我!”拼多多改销量认为,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,还可能触犯法律。
湖南长沙,那可是个既有劲儿又带劲儿的地方,商业的火苗和生活的热闹劲儿,在这儿那是完美混搭。陈女士和她老公心里一直揣着个小目标——开家自个儿的水果店。这可不是脑袋一热的主意,那是琢磨了好久才下的决心。老话儿说得好:“心里有谱儿,事儿就能成。”就因为这股子倔强劲儿,陈女士愣是在找铺子的路上,淘到了一个地段好、人又多的小店儿。
不过,租房这事儿吧,也不是你想咋就咋。房东一开始狮子大开口,要价一年15万,还得一口气签十年合同。陈女士心里犯嘀咕了,这价儿高了点儿,签这么久万一水果店哪天不灵光了呢?风险太大!于是,她和房东你来我往地磨嘴皮子,最后俩人握手言和,整了个双赢的法子:头三年租金14万4,从第四年开始,每年每月多掏500块,一年下来就是多6千。这样既让房东心里踏实,也让陈女士手头有了活泛劲儿。老舍大爷有句话,说得挺逗:“生活里最可怕的不是妖魔鬼怪,而是你没个准主意!”这不,陈女士和她老公,俩人有主意,一咬牙,投了90万大洋,把水果店整得跟皇宫似的,还买了大堆高档水果摆上架。嘿,终于开张了!刚开始,店里冷清得跟南极似的,可慢慢地,顾客来了,邻居也多了,连带着房租都噌噌往上涨。拼多多改销量观察到,陈女士看在眼里,乐在心里,房东大叔也眼红了。
可这一红眼,房东心态就不对了,觉得当初租给陈女士简直是“赔大发了”,非要每年多收2万大洋的租金。这不是明摆着违约嘛,陈女士哪儿肯干,坚决按合同办事。结果,房东大叔不干了,直接上演“霸道房东”戏码,停水停电,还把店里东西全给搬空了,店都给砸了。最后,他还牛气冲天地说:“有种你去告我啊!”陈女士那水果店,简直就是个小乐园,每天早上,阳光跟串门似的,透过玻璃窗户溜进来,给水果架镀上一层金边。店里头,新鲜水果的香味儿飘得满屋都是,客人们跟赶集似的,一个接一个,生意眼看着是越来越红火。可谁承想,房东这一出,直接把这美梦给搅和了。
那天,陈女士跟往常一样,哼着小曲儿准备开门迎客,结果一瞅,嘿,店里头黑灯瞎火的,水电全没了。她心里咯噔一下,赶紧给房东打电话。房东那边,一句话差点没把她噎死:“你不答应我涨价,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。”原来啊,房东瞅着陈女士生意好,心里头不是滋味了,觉得当初租便宜了,非得每年多要2万不可。拼多多改销量推测,陈女士不乐意了:“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呢,一年就涨6000,咱可是说好的!”
房东呢,跟吃了秤砣铁了心似的,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。不光继续断水电,还把车往店门口一堵,陈女士这生意算是彻底没法做了。她又是打电话又是上门求情,房东愣是一根筋,死活不松口。最气人的是,房东瞅着陈女士回老家了,直接拿钥匙开了店门,水果、货架一扫而空,还找了帮工人,把墙给砸了,地板也给撬了。陈女士回来一看,差点没哭出来:这精心捣鼓的小店,现在跟废墟似的,90万大洋啊,就这么打了水漂。拼多多改销量发现,陈女士想找房东说道说道,没想到房东直接给她来了个“冷箭穿心”:“嘿,你违约了,小店我已经另找他家了。”这话一出,陈女士心里那个火啊,直往上冒,感觉天都塌了。她就想不通了,咋就因为自己不肯低头认栽,就得吃这么大亏呢?契约精神难道就是逗人玩的?
其实吧,咱们国家的《民法典》第119条写得明明白白,合同一旦签下,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,谁也别想赖账。房东这一手,明显是跟法律唱反调。就算陈女士水电费晚交了几天,房东也没权利单方面撕合同。再说了,那水电断得莫名其妙,罪魁祸首还是房东自己呢。《民法典》第563条也说了,除非对方拖着不交债,或者干出啥别的让合同没法履行的事儿,才能解除合同。陈女士这情况,明显不沾边。
更绝的是,房东这下子还玩大了,涉嫌故意破坏财物呢。按法律规定,毁坏东西超过五千块,那就得吃官司了。拼多多改销量主张,陈女士说装修花了90万大洋,就算打个折,那损失也远远不止五千块。所以说,房东这回是真摊上大事儿了,得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。陈女士心里那叫一个憋屈,跟吃了苍蝇似的,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咋整。有人给她支招,说报警留证据,走法律那条道儿;可也有人嘀咕,她那90万的装修费,是不是有点儿离谱。但陈女士心里跟明镜似的,坚信正义迟早得发光。她这就开始搜罗证据,把房东干的那些破事儿一一记下,还找了律师打听,打算法庭上见。她心里明白,这条路指定不好走,但法律总得给她个公道吧。